建设工程分包再分包,19名工人30万元劳务费找谁拿?海南二中院这样判→

椰网 2019-11-12 17:53:1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罗凤灵 陶月月)19名农民工受包工头雇佣到洋浦经济开发区某工地施工1个多月,完工后仅收到部分工资,大部分工资却被拖欠。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了这批劳务合同纠纷案,及时维护了陈某等19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中国某建设公司将承包海南某石油化工公司的建设工程分包给安徽宿州某安装公司,由张某挂靠进行施工,后安徽宿州某安装公司、张某又将部分工程再分包给于某,2018年3月23日,张某和于某签订《施工协议》。之后,于某雇佣了陈某等19名工人进入现场施工。工程结束后,于某仅支付每位工人部分劳务费,仍拖欠19名工人的劳务费共30万余元,陈某等人遂诉至法院维权。

该批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于某应支付19名农民工的全部劳务费用及利息。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因涉案人数较多,相继分两批立案。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海南二中院合议庭将两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19名农民工受于某雇佣到工地务工,双方之间的劳务雇佣关系成立,于某应对拖欠的劳务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故维持一审判决。该批案件在开庭审理后10天内全部结案,从第二批案件受理到结案用时不到一个月,最快速度帮助19名农民工拿到工资,高效解决了农民工的讨薪难题。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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