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启动 “五险”变“四险”

关业慧 2017-02-25 17:25:19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昨天在安徽合肥启动。两个险种的一体化运行管理探索,这在我国社保史上还是第一次。对试点地区的育龄女性来说,“五险”变成了“四险”。为什么要合并这个两个险种?合并以后对百姓有什么样的影响?

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可以保障女性在孕期产检、分娩过程以及产假中享受一系列的报销和补贴。相对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总量相对都要小很多,但在报销项目上却又有重叠和交叉的部分,试点工作就此推出。

重庆、合肥、郑州、沈阳、昆明等12个城市将以两年为期试点,暂时调整生育保险单独建账、核算、编制预算的规定,将其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征缴管理。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对此作说明时表示,试点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由于两种保险制度上存在共性,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

通常情况下,女性参保人生育过程中的检查、手术、住院以及部分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生育险范围而被医保覆盖的,则要到医保窗口报销。使用的都是同一张“社保卡”。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对参保人来说会简化报销过程;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则会降低运作成本。生育里重要的待遇是住院待遇,和医疗保险的性质是一致的。由于是两个基金,在结算时涉及医药费用医保支付与生育险支付存在交叉、不明晰。合并实施降低运作成本,减少环节,减少一些经费支出。

截至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6.9亿人口,参保生育险的仅有1.8亿人,不足前者的三分之一。有观点认为,二者合并实施,只要参加了医保,自然就获得了生育险的相关保障。褚福灵解释说,这是一种误读。合并只是将两份基金共同运作,但险种仍旧保留,这就意味着缴费和保障项目都会不变。“有人理解合并实施就是把生育险种取消是不对的。合并实施,险种保留,待遇还是按照原待遇执行,包括产假以及住院期间的医疗待遇。报销很简单,无论是生育还是任何住院,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清华大学就业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则认为,合并后生育险参照医保报销标准,报销额度还可能会增加。比如北京公立医院的产检花费5000元左右,但生育险只能报1400元。如果按照医保标准,可报销的费用会提高很多。现在孕产医疗支付比例比较低,跟医疗保险和办后可能会提高待遇,现在有的地方医院住院费用已经报到85%、90%,孕产费用很多地方还没有到这个比例,才70%。(来源:央广网 记者马闯 王利)

(原标题: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启动 “五险”变“四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