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坐公交车错过站后打司机 海口一女子获刑4年

椰网 2019-10-09 09:45:0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王娇)女子乘坐公交车错过了站点,与公交司机理论起冲突后猛击司机头部。近日,海口市美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仉某娥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4月11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仉某娥乘坐54路公交车回家,途经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某幼儿园附近的一个临时公交车站点时,因未能及时下车而与司机发生纠纷。公交车离开站点在行驶过程中,被告人仉某娥来到驾驶室旁用手击打司机王某的头部,王某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车停下来并报警。仉某娥得知王某报警后欲离开现场,但被王某阻拦,随即两人发生拉扯,不久仉某娥被民警抓获。

经鉴定,公交司机王某右眼眶瘀斑及结膜充血,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仉某娥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并取得王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仉某娥置公共安全于不顾,殴打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公交车驾驶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仉某娥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公交车司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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