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女子贩卖毒品0.07克获毒资500元 被判二年三个月罚1万元

椰网 2019-09-12 15:00:5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宋秋婷)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12日从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获悉,三亚女子吕某连续两天贩毒共0.07克,最终被判二年三个月罚10000元。

2018年7月26日19时51分许,吕某(1979年生,海南三亚人)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舍路一学校路口处,以200元的价格贩卖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给购毒人员柯某,柯某用微信支付毒资200元给吕某。次日12时许,吕某又在上述地点,以300元的价格贩卖一小包毒品给柯某,柯某用微信支付毒资300元给吕某。双方交易结束即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从吕某身上缴获作案工具手机一部,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份。

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违反毒品管理制度,二次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0.07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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