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行贿逾237万元!原海南省商务厅调研员陈阳获刑四年半,罚40万元

椰网 2019-08-19 11:17:1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马润娇 张余武)原海南省商务厅调研员陈阳利用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密切关系,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行贿共计人民币237万余元。近日,海南一中院对原商务厅调研员陈阳利用其影响力行贿、受贿一案作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的一审判决。

受贿:2005年,被告人陈阳认识了准备在海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王某伟(另案处理)。王某伟得知时任海口市国土局局长唐某智(另案处理)是陈阳原在海南省商务厅的老领导且关系好。王某伟遂与陈阳商议找唐某智帮忙在海口开发房地产项目。

2006年4月,王某伟成立宝莹公司,购买海口市秀英区滨涯湖开发区一块约26亩的国有土地,用于开发蓝海佳园房地产项目。王某伟与陈阳约定,由王某伟给陈阳提供日常活动经费,陈阳负责办理蓝海佳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等手续,事成后王某伟把该项目15%的利润给陈阳。陈阳通过对唐某智施加影响,利用唐某智的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为蓝海佳园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土地用途变更等事项。后蓝海佳园项目得以顺利开发,并于2009年上半年竣工销售。

2009年下半年,王某伟为感谢陈阳的帮助,送给陈阳蓝海佳园小区1栋3单元1102房、1202房和5栋Cl铺面,共计价值177. 022万元人民币的三套房产。

2010年陈阳将1栋3单元1102房、1202房登记在其胞兄陈某亮(另案处理)名下,将5栋Cl铺面登记在其前妻余某虹名下。

行贿:2007年下半年某日,被告人陈阳为了感谢唐某智在办理宝莹公司土地过户及土地用途变更等方面的帮助,在海口市蓝天路某酒店送给唐某智6万元。

2009年5月左右,为感谢唐某智在蓝海佳园项目上的帮助,王某伟与陈阳商量准备送给唐某智蓝海佳园一套面积为180平方米的房产,并让陈阳办理具体事宜。几天后,唐某智在王某伟、陈阳的陪同下参观该小区1栋2单元701房(价值54.087万元)。

2009年7月,因该项目销售的房产要办理网签手续,王某伟便要求陈阳先找人代持蓝海佳园1栋2单元701房,再由陈阳找时机送给唐某智。2010年陈阳将该套房产登记在其保姆李某连名下,并安排其胞兄陈某亮领取房产证。后陈阳听闻唐某智可能被查处,一直没有向唐某智提起该套房产的事情。2012年,陈阳让陈某亮装修蓝海佳园小区1栋2单元701房并由陈某亮居住。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阳利用其与国家工作人员密切关系,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贿赂价值人民币177.022万元的3套房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告人陈阳为谋求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6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4.087万元的1套房子,其行为亦构成行贿罪。被告人陈阳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陈阳已将涉案房产证上缴,全案财物均已追缴。综合本案被告人陈阳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对被告人陈阳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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