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吗?为“救”男友走上贩毒路换来10年刑罚 海口3宗毒品案件公开宣判

椰网 2019-06-26 08:20:0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宋秋婷)6月26日是2019年国际禁毒日,为巩固禁毒三年大会战成果,营造扫毒禁毒的良好氛围,6月25日,海口市秀英法院在秀英区海秀镇水头村村委会对3宗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水头村近200余名村民到场旁听。

2018年9月,被告人李某的男朋友因打架被抓,李某想通过贩卖毒品筹集资金用以疏通关系将其男友“救”出来,便用其男友留下的手机联系冯某购买毒品50包“开心粉”(含甲基苯丙胺、MDMA、哌醋甲脂、咖啡因成分的毒品90.93克),每包250元,共计12500元。

2018年9月28日下午,被告人冯某以每粒47元的价格向吴某求购毒品摇头丸100粒。后冯某在其住处将交易所得的摇头丸碾碎,混合头痛药阿咖酚散、优乐美奶茶粉等制作成“开心粉”,再统一用印有冬虫夏草字样的黄色塑料包装袋密封包装成53包毒品“开心粉”(含甲基苯丙胺、MDMA、哌醋甲脂、咖啡因成分的毒品96.39克),准备第二天将“开心粉”贩卖给李某。

2018年9月29日9时许,冯某携带毒品出门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当场缴获毒品“开心粉”53包。同日,民警从冯某的上家吴某的天台、厨房、卧室等处查获毒品疑似物3包、绿色小药丸1包(含有甲基苯丙胺、MDMA、哌醋甲脂成分的毒品47.62克,含有尼美西泮成分的毒品3.71克,含有屈大麻酚成分的毒品1.11克,含有氯胺酮成分的毒品7.25克)。9月29日,冯某协助民警将准备与自己交易的被告人李某和黄某宝当场抓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犯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此次公开宣判的7名被告人均违反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进行集中宣判,对7名被告人处以十一个月到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公开宣判开始之前,法院干警还联合海秀镇人大、海秀镇禁毒办在水头村文体活动广场为在场村民宣传普及了禁毒知识,传播健康生活理念。

据了解,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秀英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629件730人。毒品案件呈递减趋势,禁毒成果显著。下一步,秀英法院将继续保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禁毒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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