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悄悄的犯罪”!两名聋哑人运输七万余元假币 海口秀英港购票时落网

椰网 2019-06-13 11:19:4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宋秋婷)周某和袁某是聋哑人,两人欲将7万多元假人民币偷偷从海口输送到广东,在海口秀英港购票过程中被抓获。

2018年12月17日,周某(1992年生,聋哑人,陕西汉中人)、袁某(1978年生,聋哑人,陕西西安人)将面额20元的伪造人民币若干分成两部分分别装入花色、蓝色手提袋藏于一粉红色拉杆行李箱内,于当日17时30分许,袁某携该行李箱和周某到海口秀英港购票乘坐“双泰19号”轮渡船前往广东海安港。事发当天20时30分许,民警在海安港将从“双泰19号”轮渡船下船的周某、袁某抓获,当场从袁某的粉红色拉杆箱内查扣20元面额人民币3562张,总面额71240元,以及手提袋、衣物等物品。经鉴定,查获的3562张人民币系伪造人民币;查扣的粉红色拉杆箱内花色、蓝色手提袋袋绳表面、黑色皮衣衣领处均检出袁某、周某DNA分型;粉红色拉杆箱中日用品盒内梳子表面检出袁某DNA分型。

海口市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袁某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进行运输,运输假币总面额71240元,属数额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运输假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袁某犯运输假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周某、袁某系聋哑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遂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决被告人袁某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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