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条件!三亚拟取消74户公租房(廉租房)配租资格

椰网 2019-06-12 15:30:1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6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经该中心复核,有74户家庭不符合公租房(廉租房)配租条件,拟取消其配租资格,有异议可于2019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内反馈该中心。

据介绍,若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水电费或物业费;获得其它形式保障性住房保障以及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产权单位可与承租人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此外,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如果一旦购买属于自有产权或其它的住房后,原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1个月内退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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