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追小偷致死”案:补侦后仍证据不足,警方已撤案

孟秀莹 2017-02-17 17:22:19

福建警方通报“男子追小偷致身亡被移送起诉”:两人同时摔倒

 福建一男子发现小偷后追赶,小偷摔倒在地死亡,此后该男子被移送至漳州市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11月,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2017年2月17日,澎湃新闻从漳州警方了解到,该案移送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后被退回,要求补充侦查,由于目前仍证据不足,漳浦警方已经依法撤销案件。

2016年11月13日,《厦门日报》刊发一篇新闻稿件称,福建漳浦一男子发现小偷后穷追不舍,致小偷摔倒在地死亡。报道称,追小偷男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文末还援引检察机关观点称:“该男子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此事迅速引起广泛争议。

针对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的“福建一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身亡被诉”一事,2016年11月14日,福建漳浦县公安局发布情况说明称,涉案人蓝某童发现有人偷窃家禽后,追赶陈某监至邻居家门口,伸手抓扯陈某监衣袖,两人同时摔倒在水泥地面上,陈某监头部撞击水泥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情况说明称,漳浦县公安局于2016年3月22日对蓝某童依法刑事拘留,3月29日依法向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5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漳浦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局于2016年4月6日对蓝某童依法取保候审,依法继续侦查取证,按照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事项予以补全后,于2016年10月27日将该案移送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2月17日,澎湃新闻从漳州警方了解到,该案移送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后被退回,要求补充侦查,由于仍证据不足,目前警方已经依法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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