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食堂 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椰网
2019-05-20 12:54:0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5月2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无证经营食堂被罚款5万元。
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万宁市东澳镇东澳坡第三选钛厂,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06082539922T,该公司工地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从事经营活动。
5月16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海南省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定,给予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关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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