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砸完竟留下手机号码索要保护费 澄迈一涉恶案开庭

椰网 2019-04-30 17:48:14

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唐伟杰 通讯员 聂秀锋) 4月30日,澄迈法院审理了黄某一、王某二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一案,这是澄迈法院2019年审理的第一宗涉恶案件。

2017年至2018年1月间,廖某仕(已判决)为了非法收取保护费,经常纠集一群人在澄迈县金江镇一带多次通过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形成了一股恶势力,而黄某一和王某二便是其中的恶势力成员。

2017年6月,在廖某仕的指使下,黄某一、王某二伙同他人(另案已判决)利用刀棍等工具打砸澄迈县金江镇一家休闲中心,并在现场留下写有廖某仕绰号和手机号码的纸条,目的是让受害人主动联系廖某仕交纳保护费,在该休闲中心未按要求缴纳保护费的情况下,廖某仕又指使黄某一和王某二等人到该休闲中心实施了两次打砸,3次打砸共毁损财物价值9901元。随后廖某仕又指使黄某一、王某二等人打砸了金江镇另一家休闲中心,毁损财物价值3338元,并故技重施在现场留下索要保护费的纸条。2017年9月,在廖某仕等人的指使下,黄某一和王某二等人持铁棍在某小区殴打被害人黄某,受到值班保安的阻拦后逃离现场,造成被害人黄某轻伤二级。

该案是澄迈县内一起典型的涉恶案件,同案犯均已判决,为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好精准打击、除恶务尽,澄迈法院将在休庭后,由合议庭依法评议,再择期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澄迈法院本着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目前共审理6宗涉黑恶案件,已判决5宗13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重刑率达46.2%,其中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接下来,澄迈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始终做到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发力不懈怠、不放松,进一步把好法律关,做好线索摸排,深挖保护伞,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构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推向深入,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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