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在政府公共用地上挖坑盗沙 三亚一恶势力团伙被判退赔228万元

椰网 2019-04-29 21:35:37

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通讯员 周莹) 4月29日上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钟某胜等人涉恶案件,以盗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钟某胜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以盗窃罪对胡某明等4人分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同时,责令5名被告人退赔国家及个人财产损失,退赔总额2280803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胜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交叉结伙,采取秘密手段,多次使用挖机、铲车、十轮卡车等工具在政府公共用地上挖坑盗采沙土予以销售,各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均属特别巨大,均构成盗窃罪。同时,被告人钟某胜持凶器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驾驶机动车、手持凶器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他人价值147800元的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三亚中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胜、苏某(另案处理)伙同他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在三亚市吉阳区、海棠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应从重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主刑与附加刑均从重处罚的判决。判处5名被告人十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至五年不等,罚金十万至七十万不等。同时,责令5名被告人根据作案结伙情况分别进行退赔,退赔总额2280803元。

近段时间以来,三亚中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专业化建设,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出重拳、“零容忍”,公开审理多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不断推动三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黎晓帆】

【内容审核:杨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