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医保局严打骗保放狠招!举报骗保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近日,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据了解,对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如: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为参保人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可举报。
对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如: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均可举报。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也可举报。
对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适当提高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也将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具体数额按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最高可达10万元。
据介绍,举报线索提供后,对于要求反馈并有可靠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保局在此期限内需提出是否受理意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视情况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据悉,广大市民可拨打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也可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邮寄地址:迎宾路189号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科(暂时地址)电子邮箱:syliqishan@163.com。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吴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