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欢心变伤心!海口一男子与朋友酒足饭饱后驾车回家,结果……

椰网 2019-03-16 19:18:3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 摄影报道)为持续巩固夜间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成效,结合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攻坚战的具体要求,3月15日夜间至次日凌晨,海口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海口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当晚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4起,其中酒后驾驶6起、醉驾2起、机动车违法停车1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03起。

当晚,海口交警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路段和国省道乡镇所在地重点路段设立执勤卡点,重点针对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男子,经抽血检测,该男子(周某,50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高达338mg/100ml。经核实,当晚19时许,周某在海口市文明东路某饭店与朋友吃饭期间喝酒,于21时许独自驾驶车牌号为琼A0ZF33的小轿车离开饭店回家。当其驾车行驶至文明东路美兰公安局办证中心路段时被查获。

目前,周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王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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