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 大年三十凌晨 海口好警察在宾馆、娱乐场排查可疑重点人员

椰网 2019-02-04 12:32:4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大年三十凌晨2时许,琼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黄明忠还带领6名执法人员一起在辖区宾馆、娱乐场所和“城中村”进行涉恐涉暴以及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重点人员排查工作。黄明忠告诉商报记者,“万家团圆之时,牺牲一点休息时间没什么,我只是做好本职工作而已!”为了这份本职工作,黄明忠无论在部队、还是到地方派出所,大年三十在工作岗位上度过已是家常便饭。

黄明忠在部队干了20年,任劳任怨,屈指数来,回老家过春节仅有二次。回到地方工作12个年头,春节他没有回过一次老家。他告诉商报记者,为了这份本职工作,他到忠介派出所工作时,大年三十在办公室度过,只为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为了这份本职工作,他常常牺牲休息时间,摸清辖区治安状况。工作岗位虽然换了一个又一个,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兢兢业业,工作第一。

2018年10月,黄明忠从云龙派出所副所长的岗位上,调到琼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担任副大队长职务,主要分管娱乐场所、特种刀具、危化物品以及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治安管理工作。凡是黄明忠分管的工作,它总是有条不紊,忙而不乱。特别在大年三十凌晨,他为了保证辖区治安稳定,忘我工作,带领6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宾馆、娱乐场所和“城中村”查了一遍后,确保安全才回家睡觉。

黄明忠常说:“选择人民警察这份职业,是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正是这份对职业的热爱,黄明忠无论在什么岗位工作,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倾尽全部力量,做出突出的工作业绩。

2014年7月18日下午5时,海口四十年不遇的超强台风“威马逊”在琼北地区登陆,强风暴雨横扫海口地区,瞬间琼山府城地区交通、电力、通讯中断、房屋倒塌、道路大面积积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巨大威胁,在灾难面前,黄明忠认真执行海口市公安局和琼山公安分局对抗风抢险救灾的工作部署,以一名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责任感,在超强台风来临前,主动请缨在派出所待命抢险救灾,冒着狂风暴雨连续奋战48小时不间断救助群众、处理警情。充份体现一名基层民警的为民之心,爱民之情 。

2014年10月19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海口市中山北路天茂商厦负一楼药店内故意纵火。而楼上就是咖啡厅和宾馆,都是人群密集处,一旦火势没有得到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的财产和人员伤亡,后果将不堪设想。接警后,黄明忠带领协警员迅速赶到现场,冲进药店首先将嫌疑人制服,此时消防还未赶到,店内浓烟弥漫,几处可燃物正在燃烧,接着黄明忠毫不犹豫拿着一个沾了水的口罩戴上多次冲入滚滚浓烟之中将明火灭掉,可燃物产生的高温致使柜台玻璃爆碎,碎玻璃飞溅深深地扎进了黄明忠的胳膊里。火情扑灭后,满身烟尘的黄明忠被浓烟熏得双眼通红,双臂满是鲜血,商厦员工及群众围过来感谢黄明忠,面对群众的关爱,黄明忠只说了一句:“这是一名警察的份内事”。

2016年6月6日中午,黄明忠接到群众报警,一男子醉酒持刀砍伤家人。接警后,黄明忠带领三名协警立即赶到现场,黄明忠马上向持刀男子喊话,警告其立即放下手中的菜刀,由于该男子情绪激动,经过几次警告劝解,仍继续飞舞菜刀扬言要砍人,由于现场四周是居民楼,还有许多群众围观,为了避免误伤群众,黄明忠没有贸然鸣枪示警,只是持枪示警慢慢接近持刀男子,趁其不备将该男子手中的菜刀夺下并将该男子控制。得到周围群众的一致称赞。

黄明忠多年来一直在一线工作,摸索出很多缉凶破案的经验。他经常走村入户,利用群众基础搜集线索从中破获案件。2017年3月19日敖小琴报案称,三轮摩托车被盗,黄明忠立即带领民警、协警通过走访排查、调取沿途大量视频监控,经过两天一夜的艰难排查,跨市县在文昌市冯坡镇一偏僻养殖场将涉嫌盗窃三轮摩托车嫌疑人卯某、孟某抓获,追回被盗三轮摩托车交还失主,敖女士送锦旗对黄明忠的办案作风高度赞扬。

2013年至今,黄明忠破获刑事案件80余宗,办理治安案件700余起。特别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成绩显著,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从不手软,近五年来抓获贩毒人员29名,抓获吸毒人员48名,分管辖区未发生一例复吸。

2015年,根据线报,黄明忠锁定了毒贩于连影。狡猾的毒贩连续更换藏匿地点,并流窜作案,让黄明忠和同事几次扑空,然而,真正的猎手善于等待,通过搜集可疑线索和排查研究,2015年5月19日,锁定毒贩在北官村一居民房内后,黄明忠带队一举将犯罪分子擒获 ,当场缴获“K粉”562.7克,“冰毒”104克,“摇头丸”八十粒。

“我做的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能就是比别人做得用心点儿。”黄明忠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记者深知,虽然黄明忠说得很简单,但从他这么多年来获得的荣誉中,就能看到他的付出。

2014年,黄明忠被海口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评为首届“海口好人”; 2015年被新华社、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评为“感动海南十大人物”之一;201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评为海南省“优秀人民警察”;2016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海口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评为第四届“海口最美家庭”;2017年被评为海口市文明家庭;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被海南省评为模范人民警察;2018年被琼山公安分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二次。

【责任编辑:孟秀莹】

【内容审核:邓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