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需取消教研员高级岗位限额 重视教研机构

椰网 2019-01-30 20:13:3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肖卫香 王茹 徐明锋)教育科研是一座没有阶梯的山峰,教研员就是勇攀山峰的登山者,对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十分重要。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保亭代表团黄秋菊、苏其方、李海波指出,目前,海南教育行业教研员的培育和选拔存在问题。

问题之一是市县招聘的一些教研员不符合条件。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和海南省教育厅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加强我省教研队伍建设的意见》(琼教[2009]12号)规定,教研员的任职条件需符合如下条件:小学和学前教育教研员要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中学教研员要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要求各市县在招聘教研员时务必遵循上述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市县是无法满足这个条件的。

问题之二是市县教研员高级岗位名额有限。据介绍,虽然省有文件规定教研员的任职条件,但并未有相关文件对教研员所在的教研机构的高级职称岗位有明确规定,因此,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教研机构的高级岗位都不尽相同,但都有比例限制。以保亭教研机构为例,因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人社局只能按最高比例25%核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其他市县的比例也差不多。因教研机构高级岗位受限,已聘高级岗位的教师如调入教研机构,其未必能聘上相应的岗位,所以,教研机构很难招到高级教师,只能退而求其次,从中级以下教师群体去招聘,而来了之后,又面临将来高级岗位难以聘任问题。已聘高级职称教师不愿意加入教研队伍,低职称的教师又不符合教研员的任聘要求。

黄秋菊、苏其方、李海波三位代表建议,取消市县级教研员高级岗位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获得相应资格后立即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保证教研员的专业素质和文化修养,从而更好地指导、培训和服务广大教师。同时,还应让教育行政部门认识到教研机构的重要性,从而重视教研机构,用好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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