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21日起五指山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将被处罚

椰网 2019-01-19 19:15:1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王世勋)1月19日,记者从五指山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1月21日起,五指山交警部门将开始对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处罚。一旦发现市民驾乘二、三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处以50元罚款。

据五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当前电动车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驾驶员一旦受到撞击,极易受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强制驾驶员、乘坐人佩戴头盔,可极大降低驾驶员面对交通意外事故时的风险。

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车时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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