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新车临时号牌到期后可继续申请 不得超三次

椰网 2018-12-13 18:13:4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近日,海口市民陈先生打进国际旅游岛商报热线咨询,称自己新购置的车辆临时机动车号牌即将到期,是否可以延期使用。

针对陈先生的情况,记者联系并咨询了海口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据其表示,新车申请临时机动车号牌,到期后可继续申请,但是不得超过三次。“新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管所申领临时车号牌。属于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过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该负责人说。

此外,车主需要注意的是,对属于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责任编辑: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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