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重点排查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

椰网 2018-12-07 10:10:3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肖卫香)海南省教育厅近日转发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近段时间,个别地方发现不当使用、佩戴红领巾,甚至利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恶意营销炒作的问题,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海南省教育系统将重点排查少先队标志不当使用问题。

《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了解少先队员佩戴使用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和呼号、誓词、队礼、队委标志、鼓号等学校少先队标志标识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要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制止,追究责任。

根据要求,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将绩效考核,有效提升少先队辅导员和相关教师专业化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和相关教职工的选拔、聘任、培训和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少先队辅导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教育指导少先队辅导员抓好少先队基础建设,落实少先队改革任务,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要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保障参加培训的时间和质量。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

此外,严格规范学校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指导中小学校高度重视红领巾、队徽等少先队组织特有标志的佩戴、使用和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少先队员参加校内外少先队集会、活动,参加升国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仪式活动,须佩戴红领巾;少先队辅导员在参加少先队集会、活动时,应佩戴大号红领巾;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将中小学校少先队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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