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放大招!重点互联网产业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

椰网 2018-11-19 09:50:2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11月15日,七届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亚市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版)》(以下简称《意见》)和《三亚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对列为三亚市重点互联网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前期扶持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后续开发和应用、品牌推广宣传、人力资源开发等。

据了解,新修订的《意见》和《办法》明确对互联网产业园区、运营平台和重点互联网产业项目给予支持,通过财政资金,弥补互联网信息企业开发资金不足的局面。《意见》提出,对列为三亚市重点互联网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前期扶持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后续开发和应用、品牌推广宣传、人力资源开发等;对经评估的优质互联网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天使投资;对经评估高成长性的互联网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办法》对支持方向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三亚注册公司投资兴业,公司全职人员实际进驻不超过30人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落户奖励;公司全职人员实际进驻30-50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公司全职人员实际进驻超过50人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意见》提出,对聚集在其他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平台的无自有产权办公的互联网企业,三亚市提供3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和宽带服务等补贴。《意见》同时提出,对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园区、运营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开办经费,用于完善基础配套建设、加强招商宣传和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等,增强互联网产业聚集能力。

据悉,根据三亚互联网企业实际,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情况下,《办法》还降低了奖励门槛。对经认定的三亚市互联网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年营业收入增长在100-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增长在200-1000万元的,按增长年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增长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增长年营业收入的4%给予一次性奖励。增长年营业收入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编辑: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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