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端掉一诈骗团伙 头目获刑8年3个月

椰网 2018-11-18 23:41:4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 实习记者 林万丽)近日,记者了解到,儋州警方在日前打掉了一个诈骗团伙,该团伙中为首的王某及关键人物张某和黄某均落网并被判刑。

据了解,该团伙之所以被儋州警方发现是源于一名河南受害者的警情反映。“我在网上做淘宝兼职刷单员被骗后,随即在互联网上搜索网警的电话想要挽回损失,却不想遭遇了骗子”该受害人说,因为受骗,她银行卡里的5310元都没了。

经调查发现,这个冒充网警实施诈骗的团伙来自儋州市。为此,儋州警方便展开摸排,不久,涉嫌该起案件以王某银为首,张某、黄某翰为骨干的3人诈骗团伙如数落网。

儋州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原来这个犯罪团伙还涉嫌另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在此之前,警方还接到了该市张女士的反映称,那天,她也收到自称是北京市中级法院发来的短信,称其在“中国新歌声栏目”中获奖,因为没有及时领取奖金构成违约,已经被起诉的情况,想要撤销起诉必须先缴纳违约金。随后她便接到电话,电话的那头称其由于没有及时领取中国新歌声节目的中奖礼品,已经违约要求她缴纳违约金。由于害怕,她便按照对方的要求缴纳了所谓的“违约金”,银行卡内的14000元就这样被骗取了。

曾与王某一同涉嫌犯案的谭某(另案处理)向警方交代,早前,他就和绰号为“达打”的王某一同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他负责提供信息资料和银行卡,而我负责用尾号为2091和2683的电话号码打、接受害者的电话。”谭某称,王某首先向受害者发送一条冒充法院的工作人员的短信,告知对方因其没有及时领取奖金,称要起诉对方的违约行为,随后再利用对方的害怕心里进行诈骗。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王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张某参与诈骗数额人民币79644元,王某银参与诈骗数额人民币93644元,黄某翰参与诈骗数额40704元,数额均为巨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此外,王某还非法获取公民财产信息共计388条,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对被告人王某依法应数罪并罚。

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责任编辑:赵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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