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法院首例涉恶犯罪团伙案宣判 6人获刑

椰网 2018-11-13 15:22:3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实习记者 林万丽)今年7月30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海南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参与该案件以黎某和杨某军为首6名被告为控制儋州市木材运输市场,不让“外地人”抢生意,暴力打砸外省运输火车、威胁恐吓“禁止”外省货车司机到儋州运输木材、持刀砍伤木业公司人员,累累暴行在儋州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书中逾4.8万字。

团伙犯案情节恶劣

要说这起案件,需将时间回溯到2016年,2016年7月杨某军、杨某昌、谭某等26名货车司机,共同集资以月薪2万“聘请”黎某等人“看管”儋州木材运输市场,想把被“外地人”抢走的生意抢回来。

据了解,由于本地和外地货车运输价差比较大,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儋州当地不少木业公司都会选择外地货车运输木材,而不是本地货车。

“我们木材厂和外地的买方合作每吨大概是110元到120元,价格较为便宜,而儋州本地的货车运输价格大概是170元到200元左右一吨,本地的货车装卸也比较麻烦,所以我们一般都会先考虑外地车。”庭审当天,儋州市某木业有限公司的老板黄先生说到,有不少的外地货车司机都收到被告人的恐吓,威胁从外省到儋州运输木材的司机,不许他们到儋州运输木材,甚至打砸外来运输货车。

为了抢回生意,杨某、谭某及黎某等人“分工合作”,外省运输货车到本地木材厂运货的消息由杨某和谭某等人负责巡逻、提供在获取确切信息之后同意汇报杨某,由杨某直接联系黎某决定是否需要出面威胁警告或者打砸车辆。另一方面,黎某则负责纠集人员准备车辆和砍刀钢管,恐吓、打砸外地司机及货车。不过,后来由于黎某身份暴露便不再为杨某直接“看管”市场,经黎某介绍,杨某与符某认识,从那以后符某便代替黎某为杨某等人打砸车辆,而黎某则在幕后继续收取杨某交付的款项。

儋州某木业公司的保安李先生称,儋州不少木业公司都遭遇过黎某或符某威胁恐吓的暴行,相比较于打砸外省司机的货车,他们面对的是钢管、砍刀甚至斧头,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先生回忆道,2016年7月23日下午13时许,他们单位门口突然出现多辆汽车和电动车,一下子20多个人手持钢管、砍刀冲进木业公司,嘴里喊着“砍死他们”。当天,李先生的一位同事被砍伤后躺在地上,鲜血直流。

李先生说:“直到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

比起无辜受罪的木业公司工作人员,儋州某装修公司的装修工人王先生可谓惨遭飞来横祸。2016年7月23日下午14时许,王先生载着一块木板到某木材厂开板,开完板后就跟那里的工人聊天,大概十分钟过后,10多个人手持砍刀和斧头冲向他们。其中有3个人冲向王先生,当时王先生滑倒在地双手抱头,头部也因此免于受伤,但背部和臀部均被砍刀和斧头砍伤。经法医鉴定,王先生第6胸椎棘突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胸背部、左臀部、左大腿皮肤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检察院提起公诉 打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儋州首起团伙犯罪案件

2016年7月25日,儋州市某木材公司老板黄先生因害怕受到黎某或符某等人的威胁伤害,便主动恳请儋州市政府和公安机关介入处理。2017年6月9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黎某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杨某军、杨某昌、谭某、李某及符某等涉嫌寻衅滋事罪。这6名被告人中,杨某军、杨某昌及谭某为货车司机,黎某、符某为农民,李某则是无业。为证实黎某、杨某、谭某等6被告人犯罪事实,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物证一部手机、口罩、钩刀及棍子(照片),此外还有6被告人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原供述、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书、法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法医学DNA检验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抓获经过等。

这起案件被海南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也是海南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儋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6被告均获刑

2018年7月30日,经儋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团伙主犯黎某饼因故意伤害罪(另一起事件,与本稿所述事件无关)、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刑十三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主犯杨某军获刑七年二个月,从犯符某玺、杨某昌、李某宝、谭某健等人分别获判三年三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孟秀莹】

【内容审核:邓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