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海口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犯罪案开庭审理

椰网 2018-11-09 20:28:1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魏铭纬 通讯员 黎燕燕)2018年11月6日,由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某丁參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在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龙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杏云出庭支持公诉,海口市检察院派员到庭现场指导。

据龙华区检察院起诉称,以梁某成(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参加人员达到十余人。被告人梁某丁等人为得到组织庇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也积极加入到梁其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当中,参与实施了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成员。在梁某成的领导下,该组织以砂场、赌场为依托,不断扩大组织的经济实力。梁某成等人通过吃客吃饭,发放工资奖金,为该组织利益受伤的成员提供医疗费,为参与组织犯罪活动死亡的成员送葬等手段,管理、控制组织成员,笼络人心。为了巩固地盘、扩大实力范围,打出组织的名气,该组织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地随意使用枪支、砍刀、钢管等凶器,采取多种多样的暴力手段,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龙华区新坡镇、龙泉镇等乡镇结伙或单独实施了大量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对当地居民群众安全生活生产造成极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常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投资环境,严重破坏了国家管控的矿产资源,给国有矿产资源造成极大损失。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梁某丁系梁某成(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犯罪团伙成员,多次参与实施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投资环境和社会管理秩序。对当地人民群众安全生活生产造成极大影响。公诉人详细出示指控犯罪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解子以驳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在庭审现场,公诉人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明确指出扫黑除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不法分子一旦实施了侵犯社会利益、群众利益的黑恶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龙华区检察院同时也组织检委会委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该案进行观摩评议。评议以出庭质效和职业素质为中心,紧紧围绕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事实把握能力、法律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评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检察机关听庭评议工作规定现场打分,庭审和评议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据了解,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龙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担任该案办案组组长、副组长,带领检察官阅卷、提审、出庭,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严格审查案卷材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庭审前,办案组成员共同研究制定出庭预案、庭审讯问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并就出庭规范、举证内容、辩论要点等进行讨论,充分做好各项出庭准备工作。

龙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进一步表明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绝不手软的决心和信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责任编辑:王迷尔】
【内容审核:张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