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通缉”!一男子在儋州使用假币 面额大且编号相同

椰网 2018-10-27 11:17:55

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实习记者 林万丽)近日,儋州一店主在经营期间收到一名陌生男子的一张100元假币。据悉,这并非一起个案,当地有些店铺也曾发现过类似现象,而且是同一款编号的假币。

“刚开始他来的时候菜单都不看,就直接叫我炒给他吃,随后他就拿出一张100元,说是先给钱。”店主表示,这名陌生男子在付钱后借口外出,之后便不见踪影,这时店主才反应过来,自己收到的100元纸币有可能是假币。

社交平台截图 (受害商家提供)

店主说,这张假币被放到验钞机验了两次,第一遍过验了,第二遍后才发现是假币。

为了避免自己的亲人、朋友上当受骗,这名被骗店主把作案男子的照片发到了社交平台上,并向当地警方报案。

据了解,店主收到假币的编号为J36W518332。当地警方查看监控时发现,这名陌生男子也曾在其他店铺有过作案经历,使用的均是同一编号的假币。当地警方初步怀疑,这名男子背后可能存在着一个犯罪团伙,作案时使用的假钞也有可能是批量生产。

目前,当地警方已立案并介入调查。

假钞 (受害商家提供)

警方提醒:

不法分子使用假币作案的五种常见手法

购物:不法分子持假币至水果店、菜市场、城乡接合部小商店等地方消费,商贩往往收了假钱又赔了商品。

找零:不法分子使用100元、50元的大票面假币购买一些廉价商品,通过找零获得真钱。一般多选择在光线昏暗、收银员是老人或女性的店铺下手。

调包计:不法分子先使用真币,获得对方信任后,再以各种理由做幌子,一来二去,用假币换回真币。

钓鱼法:不法分子将事先准备好的假币掉落在诈骗对象旁,假装不知情离开现场。随后同伙出现,拉着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利用各种理由骗取钱财,随后逃之夭夭。

坑弱势群体:不法分子往往会选择向防范意识较弱的学生、农民等对象使用假币,等到受骗者发现时,不法分子早已不见人影。

在没有验钞机的条件下如何辨别假币?一定要熟记“六要素”

光彩光变数字。垂直观察票面,数字“100”以金色为主;平视观察,数字“100”以绿色为主。随着观察角度的改变,数字“100”颜色在金色和绿色之间交替变化,并可见到一条亮光带在数字上上下滚动。

光变镂空开窗安全线。当观察角度由直视变为斜视时,安全线颜色由品红色变为绿色;透光观察时,可见安全线中正反交替排列的镂空文字“¥100”。

水印图案。透光观察,可见层次丰富、清晰的头像水印。

手工雕刻头像。采用凹印技术印刷,用手触摸,具有明显的凹凸感。

横竖双号码。采用了横竖双号码,并改变了原有的冠字号码字形,更符合公众识别习惯和机器读取要求,有利于冠字号码的识别与记录,也有利于防范变造货币。

胶印对印图案。透光观察,可见正背面图案组合成面额数字“100”。

记者提醒广大群众,一旦误收了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投入使用;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报警,牢记“实施假币犯罪遭罚,举报假币犯罪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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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且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孟秀莹】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