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未满18岁少女把拐她的人贩子给卖了 网友:人不贩我我不贩人

凤凰新闻客户端 2018-09-22 21:45:50

一名未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女生

拐卖了要拐卖她的人贩子

这真是闻所未闻啊!

只用了一招

反而将人贩子给卖了

目前法院一审判刑期3年

二审判免于处罚

此条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来看看详情怎么回事?

车站遇上人贩子

故事中的女生刘慧,因为回家的路上钱包被偷了。遇上了“热心帮忙”的刘梅要帮她买车票。半路上,刘梅找借口说要先回自己家,刘慧想自己还要再坐汽车,然后再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家,人家给自己掏钱买了车票,再说自己现在也没钱买汽车票啊,就同意跟刘梅去了。

发现被拐

到了刘梅舅舅家,院子房子挺不错,刘梅舅舅把她们接进去了,刘梅舅妈却出去了。他们在屋子里说会话,舅妈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干瘦脏兮兮的男人,那男人一进屋就盯着刘慧看,一会,刘梅就对刘慧说,妹子,我跟舅舅说点事,你先到那屋去休息一下。然后就把刘慧带到另一个房间里,让她在床上休息。

刘慧自己在房间里,感觉不对劲,那个脏兮兮男人怎么一直盯着自己看,哎呀,不会是遇到人贩子要把我拐卖了吧。

她一推门,被从外面锁上了。她想这可怎么办,看到房间连着储藏室,就到储藏室,搬了凳子站上面从储藏室的窗户缝隙正好看到那个房间。

她看到对面房间里,刘梅说,水灵灵多好的啊,那个脏兮兮的男人问刘梅多少钱,讨价还价后定4000块。刘梅说大白天不好直接带走,等天黑给他送去。后来男人走了。这才发现,原来刘梅正和别人商量,要以4000元的价格把自己卖了。刘慧躺在床上装睡觉,刘梅进来了,说要带她出去串门。

套路自救,卖掉人贩子

刘慧装作自己不知情,趁机告诉刘梅自己有三个好姐妹,想要一起工作,刘梅心想自己又能多赚三个人的钱,就坐车跟刘慧一起去了她家的镇上。

到了镇上,刘梅住进一家招待所,让刘慧去找同学。刘慧离开招待所,心想,自己可算自由了,她想去报案,可是一想自己也没证据,要是刘梅就不承认也没办法啊,可是就这样也不甘心,想报复一下人贩子。这时她看见路边有一个一只眼的男人在外面拢了一堆火正烤火。简单的聊了几句就以500元把刘梅卖给一个一只眼的男子。

回到招待所她告诉刘梅自己的朋友非常愿意同行,但需要她和朋友的父母做下沟通,以为做成生意的刘梅不知被骗欣然前往。刘慧就把刘梅带到一只眼那里,一只眼跟她出来给了她五百块钱。

看着男子把刘梅领进家门刘慧逃回了自己家。父母和她随后就去了派出所报案,民警听完刘慧讲的经过,对她说,谢谢你来给我们报案,但是你卖了她,我们也要拘留你。警察带着刘慧找到一只眼家,可是只有一只眼自己在家里,刘梅并不在那里了。

这才发现原来一只眼也是个人贩子,他把刘梅强奸后卖给了同村的另一个光棍。

警察后来找到了刘梅她们。

检察院对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诉,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已经拐卖五六个了,被判无期徒刑;“舅舅”“舅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独眼龙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李大拐收留被拐妇女,被判两年。刘慧因拐卖妇女罪也被判了三年,其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

一位法官解释说,拐卖妇女儿童,最低也要判五年,判了三年,已经是从轻了。刘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师,提起上诉。

开庭时,律师列出三条,一是刘慧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铺;二是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谋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四个人贩子。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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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Whiteasy:人不贩我我不贩人,人若贩我,我必贩人

@我买两根黄瓜:贩中贩之绝地反击

@Banana女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遇到同行了,还用套路,不行啊

@浮力_酱:读书还是很有用的

@颜宴:机智版的正当防卫,法院改判的没毛病

@李东平:聪明灵活的头脑,沉着冷静的心理

@妞妞的粑粑:神操作

@晓晖:这个若不是在中国普法公众号推送,我还就只当段子听了,被困在外地却能做到这么冷静,真的不简单

@心流:以前看过,一直以为是段子

这情节简直可以拍电影,

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啊!

(原标题:奇案!未满18岁少女把拐她的人贩子给卖了网友:人不贩我我不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