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高铁霸座频发 乘客如何维权 铁路公安局回应……

成都晚报 2018-09-21 16:17:33

近日,坐火车被“霸座”事件频发,继“高铁霸座男”之后,再出“高铁霸座女”,六旬“占座大妈”抓伤他人,70岁“霸座婶”倚老卖老。网友质疑,遇到此事该如何维权?对此,成都晚报记者联系到了相关铁路部门,其表示乘客应及时联系列车工作人员,相关铁路公安处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事件回顾:一月内四起霸座事件

8月21日,高铁“霸座男”乘客孙赫霸占靠窗位置不愿起身,拒绝与乘务人员沟通,一直坐到列车终点站。其霸座行为被济南铁路公安局处200元治安处罚,并被济南铁路局纳入“黑名单”,限制购买火车票180天。

9月17日,在重庆北站上海虹桥开往成都东的D353次列车上,无座票的六旬“占座大妈”坐在其他乘客的座位上,并抓伤在旁劝说的乘客。

9月19日,湖南永州开往深圳的列车上,“霸座女”持过道坐票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并声称“谁规定10D是做过道座位的啊,椅子上又没写”。最终被罚款200元,限制购买火车票180天。

9月20日,网友爆料又来了一位70岁的“霸座婶”,其所购车票为无座票却强行坐在其他乘客的座位上。面对指责,大妈称“年轻人站半个小时咋了?你买这个座位是你倒霉。”

网友热议:我们该如何维权?

@译家凌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惩罚的时候就得暴力执行教她什么叫规则。

@阿木桐ii_334:跟这种人讲不通个理字,该怎么治。

@柳少5933437713:跟这种人没道理讲,直接强制措施就完了。

@小头儿子大头爸爸的哈哈:才几天啊,天天爆出这种事情来,我想知道难道没有一个可以直接解决的办法,直接可以处理他们的人吗?

一系列霸座事件的不断升温,网友在愤怒唾骂霸占者的同时纷纷提出质疑:“难道没有一个可以直接解决的办法,直接可以处理他们的人吗?”对此,记者联系了相关铁路部门和律师。

12306客服:工作人员只可劝阻铁路乘警会失信拍照

目前,乘客在12306官方网站以及火车站窗口等购买火车票都可以选择是否坐在靠窗位置。如果乘客遇到类似霸座的事件,火车上的工作人员也只能进行劝阻,若劝阻不听,可向乘警反映情况。列车上的乘警会对此类失信的乘客进行失信拍照,目前为止还没有针对此类事件的明文处理法规。铁路这边一般会采取限制购票的处罚。

成都铁路公安局:一旦查实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乘客一旦遇到类似事情,应当及时联系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列车工作人员一般首先采取口头制止、与当事人沟通,向其解释铁路相关乘车规定。

如遇不听从情况,列车上有值乘乘警时,列车长通知乘警,由乘警对其宣讲法律法规,告知其行为违法后果,如仍旧不听劝阻,乘警即可口头警告,告知其即将采取强制带离等强制措施制止此违法行为,保障他人正常乘车权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等条款,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罚款或拘留的行政处罚。成都铁路公安局还表示根据管内列车运行实际,铁路公安会酌情分配乘警值乘列车,并不是每一列火车上都有乘警。列车上无乘警值乘时,由列车工作人员和列车安全员控制现场情况后,以报警的方式告知列车运行前方的火车站派出所出警处理。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霸座者不经劝解,抗拒执行,完全可以按照程序处以行政拘留等更严厉的处罚。如果存在殴打他人的行为,铁路局一般会做出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律师说法:二者存在客运合同关系铁路部门负有相应责任

当乘客从铁路部门购买车票后,二者之间存在着客运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应当保证乘客按照购票信息乘坐自己的座位。如果遇到霸坐事件,乘客可以及时通知乘警、乘务员等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成都晚报记者了解,客运合同是指旅客购买车票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而对于是否能够保障乘客对号入座,12306的客服表示铁路局对此未做出明文规定。

(原标题:一个月内高铁霸座频发 乘客如何维权 铁路公安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