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赃车、伪造买卖部队证件印章 乐东男子做歪门生意获刑六年

椰网 2018-09-19 14:49:5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王倩)商报记者19日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乐东男子罗某做起歪门生意倒卖赃车和伪造买卖部队证件印章,该法院依法判处罗某获刑六年。

乐东男子罗某2013年8月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的一家修理厂低价购进一辆汉兰达越野车,并办理临时车牌将车开到海口市美兰区某汽修厂,进行修理和伪造车架号,同时通过非法途径伪造了该车的合格证、发票等证件,后指使陈某(已判刑)到山东省济南市将该伪造的证件取回,又通过刘某的介绍以人民币9万元的价格卖给吴某(已判刑)。2013年8月16日17时,被告人罗某指使陈某带着刘某、吴某将这辆伪造过车架号码和伪造虚假资料(合格证和发票)的丰田汉兰达车开到海口市车管所办理入户时被抓获。经鉴定,缴获的汉兰达车价值人民币172530元。破案后,缴获的汉兰达越野车已发还车主。

经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被告人罗某在北京市朝阳区租住的房屋内,通过网上购买证件、印章模型及作案工具电脑、打印机等,再通过网络QQ联系客户,大量伪造车辆合格证、护照、军官证、驾驶证等国家证件及相关国家部门、部队印章予以买卖,从中获利。2017年2月22日,公安民警将罗某抓获,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罪。此外,被告人罗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代为销售,所销售的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172530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据此,美兰法院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罗某犯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