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利用集体土地建砖厂经营 东方法院强势拆除

椰网 2018-09-17 19:27: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拨手机端记者 吴平 通讯员李婕)9月14日,东方市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强制搬离涉案土地上的水泥砖、生产设备物品等,拆除简易房屋,返还土地给申请执行人。该起案件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媒体直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了解,1999年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位于大田镇零公里处的集体土地出租给某公司用于农业用地,几经转手后,被执行人黄某购买其中345平米用于居住并从事经营水泥砖。由于土地使用性质等原因,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已返还被执行人黄某购地款。2015年12月,东方市法院判决黄某于一个月内自行将水泥砖与生产设备搬离新宁坡村,停止对该村土地的侵害。但是至今为止,被执行人黄某仍非法强占土地经营砖厂,并且全家居住在此,拒绝搬迁,抗拒执行。

9月14日上午,东方市法院飓风出击,由东方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田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行动,出动50余名警力,依法强制搬离涉案土地上的水泥砖、生产设备等,拆除简易房屋,顺利返还土地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直播过程中,网友们积极在平台上留言,实时与现场执行法官互动交流,充分表达了对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东方市法院通过此次直播强制执行过程,较好地搭建了司法公开的对话平台,使得阳光文明执法更加透明,也充分展示了法院高效规范的执行工作,对打击“老赖”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