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澄清7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海事局一发帖人被政务记大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09-17 19:13:55

为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汇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正能量,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现将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澄清对青岛日报社党委委员、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李信阳的不实举报。2018年8月20日,李信阳在网上被举报利用职权大肆敛财、与下属乱搞男女关系。经查,网上举报内容纯属虚构,有关照片纯属伪造,反映的问题系发帖人因个人误听误判,产生报复心理,在网上进行的恶意诽谤。发帖人虽然在得知真相后主动删帖,但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青岛市纪委对该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发帖人青岛海事局前湾海事处张某某已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关于澄清对青岛出版集团党委书记孟鸣飞包庇下属单位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3月,有匿名举报反映孟鸣飞包庇集团所属某区新华书店总经理违纪违法问题并导致书店经营不善。经查,孟鸣飞2012年初发现集团所属某区新华书店经营下滑出现亏损后,随即约谈时任青岛新华书店党委书记并责成调查该书店经营不善问题。青岛新华书店调查发现时任该区新华书店总经理存在擅自低价出租新华书店营业场所等问题。2012年8月,根据青岛出版集团党委部署,青岛新华书店对该区新华书店总经理予以免职处理并扣发2012年度绩效奖金。该区新华书店2013年即扭亏为盈,经营状况逐年好转。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3.关于澄清对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局长戚杰在办理孙某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戚杰被孙某某实名举报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在办理孙某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案件中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经查,孙某某伙同他人殴打村民致4人轻伤、2人轻微伤,社区群众反映强烈。崂山分局于2014年4月17日立案侦查,12月25日移送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5月20日崂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孙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孙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4.关于澄清对市北区民政局优抚科工作人员曹琳业务办理中不作为的不实举报。2018年8月,有假借他人之名举报反映曹琳在为伤残军人办理转接伤残关系业务时故意刁难、拒不办理。经查,曹琳在整个业务办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服务态度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并提前多个工作日将受理材料上报上级机关,办理情况及时反馈服务对象。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市北区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5.关于澄清对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锦园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于新江对4万元文化专项扶持资金去向不明负有主要责任的不实举报。2018年7月,有实名举报反映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锦园社区4万元文化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去向不明,该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于新江负有主要责任。经查,于新江在担任锦园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2016年度锦园社区艺术团获评“崂山区群众文艺一级表演团队”荣誉称号,崂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拨付该社区专项扶持经费4万元。该4万元扶持经费经社区党支部集体研究,全部用于了社区群众演出等文化活动的服装、摄像、舞台等相关费用支出,不存在去向不明问题。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崂山区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举报人系因对专项资金使用政策误解而错告,核查组对其进行了政策宣讲。

6.关于澄清对黄岛区王台镇党委书记韩延春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审查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2月,韩延春被实名举报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审查,包庇王台镇河南薛村部分村两委成员的违纪问题。经查,2015年1月初,王台镇党委收到反映河南薛村部分村两委成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后,韩延春立即批示成立专门调查组,安排镇纪委、镇信访办等部门组成8人工作小组驻村调查,调查过程中韩延春不存在违规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执纪活动施加影响的情况。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黄岛区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7.关于澄清对莱西市日庄镇沟东村党支部书记高维玉将扶贫款挥霍、据为己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9月,有假借他人之名举报反映高维玉将上级拨付的扶贫款挥霍,通过做假账将扶贫款据为己有。经查,日庄镇沟东村2014年被确定为省级贫困村,2016年被评为青岛市乡村旅游特色村。自2011年1月高维玉任职以来,村集体先后获得上级扶贫资金共计80.8万元,均入村集体账户。该村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将上述款项先后用于村庄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据实记账。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莱西市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青岛市纪委监委)

(原标题:青岛通报7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