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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贫困户危房改造指导意见 贫困户危房改造动工即获补助金

吴晓曼 2016-10-29 14:18:21

商报讯  日前,海南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快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意见》,解决在推行危房改造中贫困户情况核实不准确、贫困户危房改造筹资难、扶持资金不够等难题。

危房改造动工即获50-60%补助资金

省住建厅村镇处处长许毅介绍,目前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约有11.1万户,其中被纳入今年危房改造的贫困户有1.4977万户。10月31日起省住建厅将抽调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对剩下的贫困户开展摸底调查。各市县要相应制定专门改造计划,无论是C级还是D级危房,都要全部纳入改造计划中。

《意见》要求,各市县要切实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抗震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要加快补助资金下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贫困户农房动工建设即可下拨50-6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余款在房屋验收合格报备案后拨付,以确保农危改补助资金高效运行。

同时,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已竣工房屋验收报备案工作的指导,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危改农户提出竣工规划建设核实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加快剩余补贴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为降低改造成本,省住建厅呼吁各市县政府要鼓励农户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不让农户因改造房屋返贫。

加大帮扶力度小额贷款建议给予贴息支持

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少于2.1万元)、省扶贫补助资金(2万元)的基础上,市县应根据实际加大配套帮扶资金,争取脱贫攻坚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定点扶贫单位再给予每户不少于2万元的帮扶支持,若建房资金仍不够的,可由地方政府联系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给予贴息贷款解决。

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要简化农民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融资程序,市县政府对贫困农户利用小额贷款(不超过8万元)建房的,建议给予5~8年的贷款贴息支持,构建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来源:吴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