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吸毒男子持啤酒瓶“爆头”海口民警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椰网 2018-09-12 19:52:4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在某酒吧抓捕涉枪、涉毒嫌疑人员时,一名民警遭到一名覃姓男子手持啤酒瓶“爆头”。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8年3月27日凌晨2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在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吧内抓捕涉枪、涉毒嫌疑人员时,遭到酒吧内的男子覃某阻扰,公安民警在向覃某表明警察身份和出示警察证件后,覃某在明知是警察执法的情况下,依旧进行言语挑衅和无理吵闹。随后,覃某站到酒吧一卡座的桌子上,乘酒吧现场负责警戒看守涉枪、涉毒嫌疑人员的便衣队员不备之时,持一个啤酒瓶将靠近其的一名便衣警察符某的头部砸伤流血。作案后,覃某被现场执法的公安民警制服抓获。符某因伤送往医院救治。2018年3月27日覃某因吸食毒品被处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4月11日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逮捕。

据了解,覃某现年33岁,海口本地人,曾是名“瘾君子”。其于2011年5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1年10月刑满释放。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覃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系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覃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覃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