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海口交通大整治首日查处违法行为3157起

海口交通大整治首日查处违法行为3157起

陈太庭 2016-10-29 0:30:23

商报讯   10月28日,正在参与交通违法整治的海口市交警支队琼山大队大队长许德崇表示,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驾驶员心理不平衡、不理解的情况,甚至言语激动,拒不配合,给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希望市民能给予更多理解。10月28日,海口道路交通乱象大整治行动的第一个早高峰,商报记者在龙昆南大转盘记录交警的严格执法。

在整治行动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不少车主在远处看见交警在路口执勤查处违规电动车时,均纷纷调转车头,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逆行;有个别车主在交通违法后被处理时,会与交警发生争执,强辩自己的违法行为或不认罚,甚至恶言相向;但大部分违规车主还是能意识到自身错误,接受处罚。

28日8时10分左右,一名穿着黑色衣服的陈女士“不幸”成为第一个违规的市民。“当时她驾驶电动车由南往北行驶,但却骑行在非机动车道上,我们遂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执勤的民警告诉记者:“我们现场给她开具了罚单,违规车主缴纳罚款后,按规定要佩戴绶带进行30分钟的交通指挥疏导,她也很配合。”

“刚开始不知道违规呢,原来这里有条白色实线,后来被擦掉了,也没注意,以后一定会关注路况信息,遵守交通规则,不会再违规骑车了。”违规的陈女士说。

据了解,海口交警支队将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交通乱象整治行动,海口交警将按照警力最大化部署,出动警力1520人、增援警力共117人。每日整治时段为:7:30至9:00;16:30至19:30;20:00至23:00,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市12条主干道、29条次干道、30个主要交通路口、4条主要商业大街等。

据悉,28日早高峰时段,海口交通大整治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157起,其中查扣电动自行车616辆,责令546名驾驶人参加交通纠违;查处机动车违停1367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174起。

整治重点

电动车违反“九不准”一律顶格处罚

整治电动自行车“九不准”违法行为: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手持或加装遮阳伞、违规停放等;

处罚方式:对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的驾驶人,一律顶格处罚,并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30分钟。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违法和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和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暂扣车辆,并组织驾驶人参加违法再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违反“三不准”罚50元

整治行人“三不准”违法行为:横穿马路、闯红灯、攀爬护栏等。

处罚方式:对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和翻越护栏行为,一律对违法行为人处罚50元,并由现场执勤民警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30分钟。

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处罚力度

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违法入市、“三车”违法入市、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黄标车违法入市等。

处罚方式:一、对违停的机动车,由现场执勤交警进行拍照处理。在设置有禁停标志牌的路段,一律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二、对违法入市的“三车”和摩托车一律进行拖移,并组织驾驶人参加违法再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三、每周将组织开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现场处罚力度。同时充分利用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行为的抓拍;四、结合日常勤务工作,全天候查处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五、结合助学岗和校园周边巡逻组警力,加强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各类“黑车”;六、11月1日起,全省实行高污染排放汽车全时段、全区域禁行。结合日常勤务工作,加强路面查处力度,严格查处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报废车,严查黄标车违反通行规定、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依据违反交通标志行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陈太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