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27岁就是中将" 冒充军人诈骗1780万获刑

新京报 2018-08-19 01:48:31

四个月里,58岁的北京人娄志英冒充军人身份,打着借款投资的名义,从王女士处非法获取1780万元。

记者获悉,北京市二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娄志英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三张借条“借”走1780余万

2017年11月29日,娄志英在北京市西城法院受审。检方指控,2013年8月至12月,她在北京金澳国际大厦等地,冒充军人身份,打着借款投资的名义招摇撞骗。

据被害人王女士的陈述及笔录,2013年初,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管国家金融的领导”的娄志英。

自称“身份比省委书记高半格,27岁就是中将,总参二部、三部都归她管”的娄志英向王女士借钱,为获取信任,她还拿出多张房产证,声称每处房产值200多万。

其中一张借条的翻拍照,显示娄志英向王女士借款220万元。受访者供图

王女士以为攀上高枝,决定借钱,并于2013年8月9日给娄志英转款220万元。18天后,娄志英又介绍“有个成都的政府大项目,有部队的参与”,让王女士将商铺抵押贷款借给她投资,并保证最多两月就能赚回。次日,王女士的商铺抵押1200万元贷款,每月48万利息。

此后,娄志英再次找到王女士,称“大项目差几百万”,王女士借了330万元转给对方。

据了解,从当年8月至12月,王女士分9次给娄志英的三个账户转款共计1780万元。双方没有任何合同协议,仅有三张金额分别为220万、1200万以及330万的借据。

王女士陈述,再给娄打电话时,对方不是不接,就是说忙,不见面也不还钱。直到2015年4月27日,她去马甸金澳国际公司,被告知“娄志英虽然是法定代表人,但跟公司没关系”后报警。

当事人辩称投资项目陷入困局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多份证人证言显示,娄志英多次介绍,自己属于部队、有很强背景。

为王女士办理1200万贷款的成都公司职员彭某讲述,当时名为邵名震的男子介绍,“娄志英是部队高官”,让王女士放心大胆投资。他问娄“是不是负责资金”,对方说“是”。

彭某还提到,在开车前往目的地办理途中,娄志英还提及是政府项目,并威胁称,款项到位一定把房产抵押解除,“否则就会调动成都军队过来”。

公诉机关核实,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情报局政工处没有叫娄志英的现役军人。娄也否认曾以军人身份自居、商谈生意。她坚持,只是投资项目陷入困局,会想办法还钱。

娄志英称,她和王女士都看上了邵名震在浙江嘉兴的养老项目,但该项目不动产被查封,需要先投资解冻。她投资上千万,因邵名震银行卡被冻结,所以王女士把钱先转到她账户,她再转给债权人,但债权人不止一个,因此项目迟迟未能解冻,目前她也在打官司追讨这笔钱。

其辩护律师称,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娄志英冒充军人身份,及出具任何和军人有关的物件。此事为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娄也是受害者。

法院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今年4月24日,北京西城法院审理认为,娄志英于2013年8月至12月期间,冒充军人身份,以借款投资为名,从王某处非法获取1780余万元。

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娄志英有期徒刑两年半;对尚未追缴之违法所得1500余万元,将继续追缴后发还王女士。

王女士的家属陈先生告诉记者,王女士文化程度并不高,很早就下海,靠矿产生意赚了一些钱,这些钱款至今未归还。

因不满一审判决,娄志英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7月30日,法院审理查明,认定证人证言只能证明娄志英等3人商谈过嘉兴养老项目,但不能证明对投资是否达成一致意见,以及王女士抵押借款的目的和钱款去向;嘉兴养老项目存在,但无法证明王女士借款与该项目有关。

故终审法院认定,娄志英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应予惩处,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女子冒充军人诈骗1780万 自称27岁就是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