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周清理网络谣言盘点!已有造谣者被拘留

网信海南 2018-08-17 11:24:49

2018辟谣8.13-8.17

1.“一女子在月川桥遭抢劫被割喉”系谣言!造谣者已被三亚警方拘留 

近日,网传一段“三亚月川桥抢金项链,有人被割破喉咙”的视频。记者经向三亚警方核实,此事与三亚毫无关系!纯属子虚乌有!

8月15日16时许,三亚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已依法对造谣者曾某林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曾某林被三亚警方拘留。

谣言忽起:男子造谣被拘留10日 

▲网友发来的爆料。

记者多次观看网传的这段“三亚月川桥抢金项链,有人被割破喉咙”视频,发现疑点重重。视频里的人群是使用四川方言进行交流,且画面中出现的桥梁与三亚月川桥虽然相似,但并非同一座。

那么此事真相到底如何?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居住在三亚月川社区的居民黄林晓告诉记者:“在微信群里看到这个视频,当时没注意以为是真的,因为我就住在月川桥附近,所以特意跑到月川桥看了看,结果发现什么也没有发生。”黄林晓说,网络有一些是谣言,不能什么都信。

在三亚月川桥路口十字路口的担任交通指挥志愿者的林立华也告诉记者,他在12日17:00-20:00时间段内,也未曾见到视频中发生的情景。因此,该视频一出来后,他就知道是假的,并劝朋友们莫信。

8月13日晚,该视频传播后,三亚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核查。经核实,目前三亚没有发生此类案件,视频内容其实是8月12日22时许发生在四川乐山的案件。

8月14日晚上,三亚警方在海口将捏造该谣言的男子曾某林抓获。

8月15日,三亚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曾某林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曾某林为何制造该谣言呢?【戳这里看详情】

2.三亚一号港湾城有人抢小孩?假的!一女子发布虚假信息被警方控制

8月10日晚上18时30分许,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关于网传“一号港湾城有人抢小孩”事件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名32岁的三亚女子,为了“好心”提醒三亚市民,不仅编造了这条信息,还转发在一个500多人的朋友群里。让其没有想到的是,警方介入调查后,依法将其控制,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其作出进一步处理。

▲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9日23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关注到网上流传一条关于吉阳区一号港湾城有人抢夺孩子的信息后,迅速展开调查。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商场管理人员核实情况,确认此信息系编造。目前,发布虚假信息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发布虚假信息的女子姓李,当天其带着孩子在“大菠萝”逛街时,从其手机上看到了类似抢小孩的信息后,于是突发奇想把自己设为女主角,并把这件事情转接到三亚,以此想提醒三亚市民注意……

警方表示,目前三亚市未发生此类恶性案件,请广大群众不听谣言,不信谣,不传谣,有危难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3.辟谣|海口南大桥下出现大坑?真相来了!  

8月10日,受热带低压影响,海口市区内普降大雨。一则南大桥路面出现大坑的视频在朋友圈疯传。对此,经记者向有关部门求证,证实该视频事发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内,并非出现在海口,请广大市民勿轻信谣言。

网传的视频↑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请广大网友勿随意发布、传播、转发未经证实甚至是谣言的信息、视频,公安机关对制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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