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组织他人偷渡案一审宣判 8名被告人获刑

孟秀莹 2017-01-22 14:49:35

日前,由公安边防部门破获的一起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在江苏南京一审宣判。该案件自2015年3月18日立案以来,警方耗时8个月,辗转全国十多个城市,将8名被告人全部抓获。

由公安部边防局督办的“3·18”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日前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夏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9年有期徒刑。

2015年12月,江苏公安边防总队抽调30余名警力组成4个抓捕组,奔赴上海、江苏南通、广东深圳等地,对“3·18”特大组织偷渡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将涉案“蛇头”抓获归案,查扣伪造外国签证资料3万余张以及制假公章200余枚,初步查明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一举摧毁了一个辐射全国4个省、10个地市组织偷渡犯罪网络。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间,该团伙采取包装虚假身份信息、编造虚假出境事由的方式,骗取出境证件后组织100余人偷渡出境,牟取暴利。

近五年来,江苏公安边防部门连续破获“6·16”“3·18”等特大偷渡案件,共抓获“蛇头”166人,有效遏制了江苏沿海和开放口岸涉边犯罪的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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