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支教却遭强奸?编故事博眼球良心不会痛吗

新京报 2018-07-20 19:45:14

“不排除在个别地方确实存在“穷山、恶水、刁民”的状况,比如把拐卖人口当成正当的婚恋渠道。但这种情况在今时今日绝对不是普遍的,若有,也基本上会出现在社会新闻板块和警方通报中。而对某些自媒体来说,靠编故事“黑”中国农村和山民博眼球,就不怕随时被人拎出来打脸吗?”

把十年前的新闻改编成故事会骗流量,还消费支教的女大学生,良心不会痛的吗?

最近网络上有一个很惊悚的帖子流传很广,说的是关于女大学生支教的事。帖子题目是《警惕!女大学生去山区支教却遭强奸,被迫嫁给山区老光棍》。

帖子开头写道:“支教的女大学生本以为,自己去偏远山区教学生是拯救孩子们的未来,但没想到在这过程中,她们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盯上了。在那些人的眼里,来村子里支教的女学生不是受人尊重的女老师,而是一具具年轻鲜活的肉体……” 看到这儿,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头了,“一具具年轻鲜活的肉体”,这文风让我想起二更食堂那篇闻名遐迩的10万+文章中的名句。关心支教女大学生可以,但没必要用地摊文学的猎奇手法来关心,那就不叫关心了,那叫消费。 当然,拿一句话说事还有点牵强。

帖子里举的大多数例子都是网络对话截图,无头无尾,无名无姓。完全无从判断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但有一个实名实姓的例子,说的是: “黑龙江省明水县的孙桂芝,二十一岁时,到山东省安丘市支教,结果被一个比她大三十多岁的老光棍汉性侵,女孩嫁过来不久就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光棍汉怕她逃跑,将她的衣服扒光,用绳子将她的双手捆绑起来,然后拴在一块数十公斤重的石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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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新闻的最早发布时间为2008年 帖子里举的这个例子像极了10年前的一个新闻。

新闻说的是:一名自称是来自黑龙江明水县的年轻女子被人拐到山东安丘市农村,15年里她终日双手被绑,赤身被关在一个没有任何生活设施的房间内。此事2008年经当地媒体报道后,该女子已被警方解救。 明水县、安丘市、15年双手被绑,这些细节都能吻合。但新闻里说的是“被人拐卖”的犯罪,这个帖子改成了“支教”后的遭际——其用意一目了然了。

其实这个帖子后边就露出马脚了,出现了“女人在被拐卖过来时……”这样的句子,到底是拐卖还是支教? 把这样的“新闻”改编成故事会骗流量,还消费支教的女大学生,良心不会痛的吗? 除了这个例子,帖子里还有大量的故事,说得有鼻子有眼。有一些单从文本来分析,就不太合理,比如有个故事说:“比我大三届有个学姐去农村支教两年大着肚子回来的,大四一年一边宿舍带娃一边准备毕业,当时还不知道为啥她要这么辛苦男方去哪里了?看到这条我想我大概明白了。” 你明白啥了?即便叙述者没有编故事,怎么就能确定学姐的娃是在农村支教时被人侵犯才有的?不管您看没看过青春校园电影,堕胎总听说过吧。您要真关心学姐,就去问问;如果不关心,也别因为人家支过教就拿人家脑补,这叫缺德。

▲据新榜消息,发布这些文章的公众号已经被禁言

帖子里还有一个故事,简直是智商鉴定器,说:“家中一姑婆,那个年代少有的大学生,年纪轻轻,还没嫁人,去乡村当教师,住在破庙里,晚上被轮奸了,然后疯了,后来老死了。” 乡村教师住破庙里,这是哪里的风俗? 提醒女大学生支教须谨慎,这没什么。

教育是一项严肃的事业,支教也不能仅凭一腔热血。很多学生缺乏社会经验,而支教又常需要只身前往陌生而偏僻的农村,确实应该多注意自身安全。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一箩筐真假难辨的故事,就把我们的农村地区说成是法外之地、蛮荒世界吧。 当然,我不排除在个别地方确实存在“穷山、恶水、刁民”的状况,比如把拐卖人口当成正当的婚恋渠道。但这种情况在今时今日绝对不是普遍的,若有,也基本上会出现在社会新闻板块和警方通报中。对于女大学生来说,如果想要支教,最需要做的是选一个可靠的机构并进行实地考察与对接,而不是听信这些道听途说。 而对某些自媒体来说,靠编故事“黑”中国农村和山民博眼球,就不怕随时被人拎出来打脸吗?

(原标题:新京报:女学生支教却遭强奸?编故事博眼球良心不会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