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男子持刀带枪殴打拘禁他人5小时获刑一年

椰网 2018-07-18 12:42:3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宋秋婷)因两人之间存在矛盾,康某与其同伙将章某先后拘禁在两家宾馆长达五小时。后因担心民警发现,放走对方。商报记者18日从海口市秀英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康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5月13日13时许,康某(1998年生,海南文昌人)因与章某(2001年7月25日生,案发时未满十八岁)之间存在矛盾,遂与其同伙(另案处理)持一把射钉枪、一把砍刀将章某挟持至某时尚主体客栈405房,并对其进行殴打辱骂,随后将章某转移至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某宾馆602房继续殴打。至当日18时许,获知民警在寻找其踪迹,康某等人才将章某放走。案发后,康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另两名同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伙同他人持凶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康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康某在非法拘禁期间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康某持械非法拘禁他人,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康某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康某协助公安机关捉获同案人,有立功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