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部长陈希:把担当者用起来,敢于担当就会蔚然成风

群众杂志 2018-07-16 22:48:22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求是》最新一期刊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的署名文章,对这一意见进行全面权威解读,信息量大!以下为文章第二部分。

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意见》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宣示性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立足事业需要,回应群众呼声,顺应干部期待,体现倡导性、引领力,释放出促进干部积极作为、奋进奋发的强烈信号。

二是指导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眼解决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容错纠错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原则性要求,为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提供遵循。

三是统筹性。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不是单从干部工作某个方面作出规定,而是统筹考虑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因素,着力将干部选育管用的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将政治教育、思想引导、待遇保障、人文关怀等贯通起来,作出整体性部署、制度化安排。

大胆地用,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大家没有后顾之忧,知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党组织绝不会埋没人才,绝不会不识别那些对党和人民作出贡献的人”。选好人、用对人,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把担当者用起来,敢于担当就会蔚然成风。

要鲜明选人用人标尺。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识人察人看担当、选人用人重作为,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

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用好政治过硬、工作扎实、敢抓敢管、廉洁自律的干部,坚决不用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

尤其是对那些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面前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要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切实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形成精兵强将各尽其职、各履其责、各展其长的生动局面。

要改进知事识人方式。重视了解干部的具体行为特征、具体事例,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发现和选拔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实干家,不能让对党和人民有贡献的人受到冷落和埋没。

要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宣传一批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对重大典型要打破常规大胆提拔使用,以进一步树立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良好用人导向。

要积极行动起来,把更多的好干部及时选出来,把敢于担当作为者真正用起来,形成强烈的正向激励效应,鼓励和带动更多干部积极担当、奋发进取。

要打牢择优而任的基础。只有把大批好干部教育培养起来,选贤任能才有可靠的基础。

要通过富有感染力的思想教育鼓舞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广大干部补钙壮骨、固根守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更加自觉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要突出“关键少数”,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坚决地调,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

《意见》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推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要明确调整的重点。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的,作风漂浮、热衷搞花拳绣腿的,消极懈怠、萎靡不振的,不愿负责、不敢碰硬的,都要坚决处理、果断调整,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要畅通“下”的渠道。综合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对不适宜、不适应岗位的干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调整。

要完善考核机制。科学有效的考核,是干部选拔、调整、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要把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按照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分别提出考核指标,做实考核工作,防止“一把尺子量到底”。

要在考用结合上积极探索,真正使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奖、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挂起钩来,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要运用好干部考核 “指挥棒”的作用,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注重看干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切实防止不看政绩、不看成绩的问题。

要注重提升干部“善为”“会为”的能力。适应新时代、新目标、新部署对专业化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干部的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干部更新知识、拓展能力,促使干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

该容的容,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意见》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专门提出要求,这是党中央首次从制度层面作出规定。

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内涵,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

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既鼓励支持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的干部,又严肃查处胡干蛮干、违纪违法的干部。

要敢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防止好干部被“污名化”。

要规范操作实施。干部的失误错误,是否属于容错情形、容错条件,应该由组织上深入核实、客观认定。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四个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要正确对待给予容错的干部。干部给予容错后,只要他们端正思想、改正错误,同样是我们党的好干部。只要作出了积极贡献,该表扬的表扬、该评优的评优、该用的一定要用,不能因为有被容错的经历,而让他们背上“包袱”。

要坚持容纠并举。积极帮助干部对已发生的失误错误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注意总结教训,吃一堑、长一智,防止一容了之。

要创造良好干事条件。在规范容错纠错的同时,还要在科学制定政策、关心关爱干部等方面加大力度,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有关表彰奖励工作,关注干部心理健康,真正把党中央的关怀,传递到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心坎上,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原标题:中组部部长陈希:把担当者用起来,敢于担当就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