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临城镇政府卖的宅基地惹来麻烦 购买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椰网 2018-07-13 16:38:4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 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 )“我们家通过临高县临城镇政府购买了面积144平方米的宅基地,可最近临城镇楼台村委会拜星村村民小组修路却占用我家宅基地近50平方,也没有与我家协商赔偿事宜,侵害了我家的利益。在此之前,该村有村民侵占这块宅基地种花梨木,我家将对方告上法院官司胜诉,表明这块宅基地就是我家的。”7月13日,临高县居民王进坚对商报记者说。临高县临城镇主管国土的钟常务副镇长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镇里接到投诉后,根据王进坚持有的法院判决书,立即叫停村民小组的施工,并组织协调,目前协调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王进坚告诉记者,1996年5月26日,我先后两次交了4000元给临城镇政府,购买了一块面积144平方米的地,由镇政府核发的《临高县临城地区建筑用地许可证》,该建筑用地是位于临城镇楼台村委会拜星村规划建筑的宅基地,后因经济原因未及时建房,直至2014年我才发现有人在该地上种植花梨木,经与种树的村民多次沟通未果,就将其告上临高法院,法院判决表明这块宅基地就是我家的。“今年6月17日,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法院执行案件期间,拜星村村民小组在没有跟我协商的情况下,动工修一条村道穿过我家的宅基地, 被我发现后,我跟拜星村村民小组交涉,可拜星村村民小组的干部却说,我无权干涉修路的事情,万般无奈之下,我向临城镇政府做了反映。”

拜星村村民小组一位姓唐的副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块土地是上个世纪1982年整个村民小组规划搬迁到这里的,原来规划的就是路。

临高县临城镇主管国土的钟常务副镇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镇里接到投诉后,安排国土、村委会、村民小组到现场协调,根据王进坚持有的法院判决书,镇里就立即叫停村民小组的施工。他认为,按照法院的判决,村民小组要坚持施工,就必须和王进坚做好协商工作,否则,就暂时不能施工。目前,协商工作还在继续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