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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刊文:在部队最该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就是训练考核

孟秀莹 2017-1-13 11:52:44

训练不实,打仗必输;训练场不流汗,战场上必流血。实战化要实起来,首先是导向要立起来,问责要严起来。

去年底,某旅4个单位、10名干部,因训练成绩未达标,被取消立功受奖资格并通报全旅。旅党委举一反三,深入查摆训风演风考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官兵拍手称赞:这否决,那否决,训练不合格最该“一票否决” 。

提起“一票否决”,大家并不陌生。曾几何时,“一票否决”的做法在工作考评、评比先进、干部使用等方面被经常使用。而“一票”的内容更是多种多样,有的甚至到了滥用的程度。比如,农副业生产未达标,卫生检查不合格,上级转发材料不够数,等等。就是说,只要规定的这“一票”没有拿到,其他工作干得再好也白搭。

奖惩是一种导向,而错误的奖惩,必然形成错误的导向。转发材料不够数“一票否决”,可能鼓励文牍主义、制造“五多”;卫生不合格“一票否决”,或将导致“多拿扫把、少拿枪把”。如此这般,人们不禁要问,部队是干什么的、应该干好什么,究竟孰为轻、孰为重?

我军的根本职能是打仗。能征善战的本领,消极保安全保不出来,扛扫把、捡树叶练不出来,闭门造车、纸上谈兵也谈不出来。能打仗、打胜仗,根本途径是平时严格的训练。训练不实,打仗必输;训练场不流汗,战场上必流血。实战化要实起来,首先是导向要立起来,问责要严起来。

《加强实战化军事训练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实行训练成绩“一票否决”,成绩达不到优良的不得在综合性表彰奖励中评先评优、不得选拔任用,无故未完成军事训练任务、弄虚作假等情形,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最该执行的“一票否决”,才能真正树起“训练好的吃香、训练差的受罚”的鲜明导向。

否决什么、肯定什么,体现的是不同的政绩观。前些年,有的单位之所以热衷于这个否决、那个否决,唯独不重训练成绩“一票否决”,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把军事训练摆在中心位置,谋升官的多、思打仗的少,重心偏移,本末倒置,什么能显山露水就抓什么,什么能引人注目就干什么,该否决的没有否决,该突出的没有突出,强了枝干、弱了根本,重了边角、轻了中心。这政绩,那政绩,打不赢,没政绩。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把训练成绩“一票否决”进行到底,对训练场上弄虚作假、华而不实的行为严惩不贷、决不宽恕。

“一票否决”是管理手段,也是问责举措。被滥用的原因,一是有人借此维护部门利益,显示部门地位。试想,一个部门一旦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力,谁敢拿它不当回事。二是工作不负责、怕担责。抓工作“不问过程,只要结果”,你怎么干我不管,关键时候“一票”结算。如果谁都可以“一票否决”,你也否决,他也否决,就会使基层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就像一些基层干部所说的:“什么事都搞‘一票否决’,总是让人提心吊胆,不知道该怎么干、听谁的。”

“一票否决”被滥用,反映的是工作评价标准的不合理与相互矛盾。事实上,部队各项建设的成效,都必须以战斗力为标准。这是唯一的、根本的,不容含糊和动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标准。凡是与战斗力相违背的,不论什么标准,都是虚标准、伪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都是有害的,有损部队战斗力建设的。

一支真打实备的部队,工作的准星,应该始终对准靶心;评价的尺子,必须遵循战斗力标准。不管是谁,只要训练成绩不合格,就“一票否决”、决不含糊。以此为“硬杠杠”来衡量一切工作,实训实战的空气才能真正形成、蔚然成风。

(原题为《这否决那否决,训练不合格最该“一票否决”》)

来源:孟秀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