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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部署珊瑚礁和砗磲保护工作 加工销售一律叫停

吴晓曼 2016-12-24 8:58:07

商报讯  近年来,巨大的市场收益使我省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日益猖獗。巨大的利益带来了无度的采捞,无度的采捞又直接导致了珊瑚礁、砗磲资源的迅速枯竭。为保护我省海域的珊瑚礁、砗磲及其生存环境,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今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明年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坚决打击危害海洋生态环境行为。12月23日,省工商局召开动员大会,在全省工商系统部署珊瑚礁和砗磲保护工作。

禁止出售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

省工商局表示,将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经营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砗磲为原材料制作旅游纪念品、装饰观赏品或者其他制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碎体烧制石灰或者作为其他建筑材料;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

省工商局将在全省砗磲加工、销售最大的集散地琼海市潭门镇设立宣传主阵地,联合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开展珊瑚礁和砗磲保护专题宣传。在全省各主要街道、渔港、水产品市场、商铺、旅游区、机场、邮局及物流公司进行专题宣传,并要求横向宣传要覆盖全社会,纵向宣传要延伸至村(居)委会;使人人知晓《规定》,人人敬畏《规定》,人人遵守《规定》,引导人们自觉抵制出售、收购、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省工商局要求,要对全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加工点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砗磲加工的企业、家庭作坊户、经营专卖户逐一进行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1月12日前完成下架退市工作

据了解,省工商局还将对全省砗磲加工点、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经营专卖户开展“面对面、一对一”行政约谈,并对加工、出售、收购、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停止加工、停止销售、全面下架退市处理,确保约谈率达到100%,下达整改通知书达到100%。省内全部经营主体停止加工、停止销售、全面下架退市工作须于1月12日前全部完成。

省工商局表示,对于整改不到位、不按规定时间节点主动下架退市的经营户、加工点,省工商局将依法取缔非法加工点,严厉查处销售、购买、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获的重大案件及时曝光,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施信用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省工商局将充分发挥政府热线12345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欢迎公众对采挖、加工、销售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省工商局将与相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吴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