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将同事鼻子打骨折 获刑十个月

黎晓帆 2018-05-28 18:10:2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 通讯员宋秋婷)一男子因琐事与同事发生纠纷,出手殴打这位老年同事,并致其轻伤。近日,海口市秀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该男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7年12月15日19时许,吴某与同事刘某在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兴海路某工地会议室内,因琐事发生口角纠纷,吴某用拳头殴打刘某面部,致使刘某鼻骨双侧骨折,左右眼睑可见青紫。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殴打的对象刘某是老年人,对吴某将酌情从中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