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营商环境新规:“高、全、新、严”四字诀破解突出问题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史若木 摄影报道)2月28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七场)——《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专场在海口举行。会上,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哪些创新规定和特点?如何确保真正落地见效等问题?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雪皓作出答复。

王雪皓表示,解决企业群众反映问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直接、最有感的举措,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用心用情、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动各类问题的解决,《意见》的出台,将推动更加系统、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实质性化解营商环境问题。同时,针对提出的这个问题,王雪皓用“高、全、新、严”四个字概括回答。

一是突出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意见》明确各市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营商环境问题处置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领办、包案督办机制,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省、市县两级领导牵头领办,打通层级壁垒、部门壁垒,确保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抓到底。
二是突出全链条处理,构建闭环机制。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以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实现问题全量归集、一口受理,形成“受理—转办—处置—监督—评价”闭环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突出制度创新,破解治理难题。创新推出“三书一函”(提醒敦促函、责令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通知书、责任约谈通知书)监督机制,建立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法治会诊机制,实行重点典型问题重点核查和提级办理制度,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问题分类分析指导机制,促进从“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完善政策制度,从源头防范问题发生。
四是突出严格监督,强化刚性约束。强化巡视与营商环境工作联动,将营商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存在工作不力、推诿塞责、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建立企业回访评价机制,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重要契机,狠抓制度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推动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转化为企业和群众的口碑、满意度和获得感。”王雪皓说。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